我市下发《通知》,要求工程责任人亲笔签下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存档
为了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市要加强落实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参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都要亲笔签下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存档。工程在使用年限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责任人即便已经调走、退休也将被追责。
我市一般建筑正常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纪念性建筑和重要建筑不得低于100年。在各类建设工程正常使用年限内,各责任主体单位及相关人员,按职责分工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记者了解到,楼板及墙体裂缝、渗漏、管道及设备安装等工程质量问题投诉量很大,给百姓的生活带来不少麻烦。《通知》明确了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组织实施渗漏、裂缝等质量问题的防治和整改。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直接责任人,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重点加强质量常见问题施工过程防治措施的落实。设计、监理、建筑材料供应等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工作。
下一步,我市还将大力开展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管线违规占压清理、老旧市政管线改造、燃气管线与其它城市管线不规范交叉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