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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一小区新旧物业大战 业主物业管理费该给谁?

来自:wf.zhuangyi.com日期:2016-06-24 11:00:36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潍坊市奎文区一小区的居民来说,交物业费成了个犯难的事,因为小区同时存在新老两家物业。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聘请了新物业,并签订了服务合同,但老物业称业委会成立及物业选聘程序都不合法,拒绝交接撤离并且仍在收费。

6月22日上午,在位于东风街新华路附近的小区内,潍坊装修网的小编看到,小区前期物业公司照常开门办公,物业办公室门前道路上一排椅子,刚入驻新物业的几名安保人员坐在那里。

新物业入驻小区,桌椅被砸烂扔到通道口

新物业办公用的桌椅被堆在了一个地下通道口,多数都已残破,老物业客服部刘姓工作人员称这是小区业主不满新物业入驻所为。业主刘女士本来想去交物业费的,看到这种情况她决定再等一等。

潍坊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造成小区现在这种局面源于今年小区一次公开的招投标。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的方式最终决定以招投标的形式公开招聘物业公司,并于6月1日完成招投标并签署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同时向老物业下达了要求退出的通知。但是老物业以不合法为由一直拒绝交接。

老物业负责人闫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身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上就是不合法的,根据国家规定,要满足人数和面积双过半原则,小区共有1738户,实际参加人数是722人还有13票反对票,人数上并没有过半。

对此,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韩先生表示,小区在今年2月份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由住建局批准,经街道居委会全程监督,2月16日在潍坊市奎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备案。

潍坊装修网的小编从奎文区住建局了解到,在住建局物业办备案的业委会具备有效性。

业委会称老物业不作为,老物业称招标程序不合法

小区业主会副主任韩先生说,之所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能为小区业主集体维权。他告诉潍坊装修网的小编,老物业入驻小区多年,是开发商选定的物业公司,2012年之前,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是让人满意的,但是之后陆续出现了包括路灯、排水、大门、停车、供暖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解决,业主们意见很大。老物业是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但物业费具体花费却得不到公示。

在成立业委会初期,曾向小区开发商和物业下达过整改意见书,但得不到物业回应。为此,业委会经全体业主大会投票通过决定公开招聘新物业。

“招聘新物业并不是为了赶走老物业。”韩先生说,他们还是希望老物业能留下的,毕竟这么多年对小区熟悉,但需要物业能同意业主们提出的对整个小区有利的建议和要求,同时缴纳一部分服务保证金来避免物业公司不作为。业委会多次通知老物业,但直到招标截止,老物业也没有报名参加。

为此,老物业负责人闫经理表示,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并没有在街道居委会指导监督下进行,同时招投标没有经过网上公示,评标委员会几乎全是业委会成员,他们认为招投标程序不合法。

潍坊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对此业主委员会回应称,选聘物业公司是在街道居委会和公证处全程监督下进行的,有录像为证。此次招聘是通过邀标的形式,在小区公告栏公示之后,由物业公司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如果是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则需要专业的招标公司来进行,不但要经过网上公示还要通过媒体公示。业主委员会成员受业主代表大会委托,是有权作为评标人的。

小区所在的陈家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从业委会成立到选聘新物业,居委会都有参与,并且多次召集双方组织联席会议,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2日上午,潍坊装修网的小编在小区宣传栏内发现了老物业在2016年6月17日张贴的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信上表示自从小区2016年2月份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小区便出现了各种纷争。表示筹备组召开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程序不合法,由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和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就在旁边公示栏中,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布对业委会成立的有效性及老物业的不作为情况进行了说明。

潍坊装修网的小编了解到,目前小区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解,但无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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