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意见在鼓励建筑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的同时,整顿和规范市场。本意见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日。
新规出台规范潍坊装修市场
17日记者获悉,为推动全市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城乡建设、扩大劳动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潍坊市政府结合潍坊实际,提出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建筑业发展思路,要努力把建筑业培育成支柱产业,到2015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900亿元。
同时调整经营结构。在行业内,纵向向勘察设计、房地产、品牌物业、建材等上下游产业延伸,横向向市政、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拓展。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打破行业界限,向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物流业等进军,实现由一业为主向多业并举的跨越式发展。支持以小区为单位或者以项目为单位的总承包,自2014年起,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项目和公建项目不提倡分段招标。
无资质家庭装修队将被取代
在该意见中注意到,加强装饰装修市场监管,实行装饰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室内环境检测验收制度成为其中一项重点,并将加强装饰装修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而且,对无资质的家庭装修企业及装修队伍,将实行依法取缔。
在该意见中还提到,建设单位需出具无拖欠行为证明,否则将不予办理开工手续。法院对拖欠工程款案件应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严格实行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据了解,此意见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潍政发〔2005〕38号)同时废止。